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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婚前夜,我脚踹渣男成他大嫂小说阅读,新婚前夜,我脚踹渣男成他大嫂完整版

今天要推的小说名字叫做《新婚前夜,我脚踹渣男成他大嫂》,是一本十分耐读的现代言情作品,围绕着主角沈斯言陆知微之间的故事所展开的,作者是貌美如华。《新婚前夜,我脚踹渣男成他大嫂》小说已完结,最新章节第128章 十年(大结局),作者目前已经写了302122字。这本书又名《新婚前夜,我脚踹渣男成他大嫂》。

一、作品简介

小说《新婚前夜,我脚踹渣男成他大嫂》是一本十分好看的小说,这本小说的作者是貌美如华,主角是沈斯言陆知微。主要讲述了:陆知微觉得燕惊尘的直觉一定出了错。见面那天,沈斯言差点就一杆子戳穿了她的心脏,她哪里来的特别之处?见陆知微不以为然,燕惊尘有些无奈,他语重心长地提醒陆知微:“陆小姐,与你合作是Edward的决定,我不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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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书友评论

说实话我觉得男二也不算渣吧,就是那种既爱女主这个人,也爱女主的身份。但是男主爱女主也不纯粹啊,要是女主没这个身份,男主能和女主合作吗,早就一刀扎死女主了。而且我觉得男主这做法也很奇怪,应该一开始把事实告诉女主让女主自己选,而不是故意遮掩男二爱女主的事实,一直到女主慢慢喜欢上了他之后再坦白,我觉得男主真的很卑劣。

可以的,内容很紧凑,也很好看,可惜章节太少了,很想看到女主曝光身份,众人的反应,尤其是她姐姐和那渣男的反应,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写。本人比较喜欢虐渣男,打脸渣男的情节。这本书能有我想看的,只是章节太少了

挺喜欢的 重生文 男主和女主在十几岁情窦初开时在国外相遇 喜欢上了对方 后女主因为看到亲人因外交官的身份在国外暴乱时被杀害示众 大受刺激 回国被催眠了忘了国外的记忆 后来交了男友(是男主的死对头) 男主也因此萎靡不振(前世) 女主重生发现男友真面目(不过这男友是真的喜欢女主 只不过认为利益大于爱) 找到男主 和男主结婚 后来又喜欢上了男主(不过感觉这个女主这次喜欢上男主的感情线就不太自然 个人不太喜欢) 女主还有个双胞胎姐姐(最后死了)害女主 想代替女主(因为喜欢上了女主男友)我最喜欢的就是男女主在国外的那段经历 作者描写了男主虽然失明但漂亮的绿色眼睛 像那啥(我忘了)一样 就是说很好看 女主也有因为这个的缘故被男主吸引 后来两个人互生情愫 感觉就挺自然 挺喜欢这段经历的 其他剧情其实也比较老套

“他是神仙黑暗的盲人,寻不到光,给不了她需要的光照。瞎子甘愿在黑暗中沉沦,只愿他的玫瑰能得到光照跟灌溉。”
“你就像是天上的老鹰,而她,是你领地里的小白兔。”
“你错了。我啊,就是那头被驯服的鹰。”
——沈斯言

吐槽一下,深爱你六年的男人,在双胞胎姐妹中认不出你?你就说你气不气捂脸

三、作品赏析

陆知微觉得燕惊尘的直觉一定出了错。

见面那天,沈斯言差点就一杆子戳穿了她的心脏,她哪里来的特别之处?

见陆知微不以为然,燕惊尘有些无奈,他语重心长地提醒陆知微:“陆小姐,与你合作是Edward的决定,我不会多说什么。你可以不爱他,但我希望你不要伤害他的心。”

“皮肉之上,都是外伤。”燕惊尘戳了戳自己的胸口,叹道:“诛心之痛,才最刻骨啊,陆小姐。”

陆知微听得云里雾里。

但她还是郑重地点了点头,向燕惊尘做出保证:“放心,我既然决定跟他结婚,就会给他一个丈夫该有的尊严与帮助。”

燕惊尘点点头,“那我便放心了。”

两人抵达云海市,是第二天的上午。

那个叫做乔发财的助理亲自开车来机场接他们,车不算什么豪车,是一辆市场售价十多万的代步车。黑色车漆,线条看着还挺漂亮。

上车后,乔发财问沈斯言:“老板,咱们回哪儿?”

陆知微也看向沈斯言。

沈斯言伸手贴着车窗,感受到外面阳光的温度,他说:“今天,是否艳阳高照?”

乔发财说:“是,太阳大着呢。”他来的路上还吃了根雪糕。

“几点了?”沈斯言是在问陆知微,因为他贴陆知微近了些。

陆知微瞥了眼车子仪表盘上的时间,告诉沈斯言:“十点二十了。”

闻言,沈斯言冷不丁地说:“今天阳光明媚,宜嫁娶。时间也来得及,发财,去民政局。”

此言一出,乔发财跟陆知微都安静了。

到了民政局,陆知微不仅要为自己填写登记资料,还得帮沈斯言填写资料,他只需要在签名处签字就可以。

填写好登记资料,就要去拍寸照。

民政局与时俱进,装了自动拍照机。陆知微穿着一条白色裙子,沈斯言穿着白色衬衫,两人往镜头前一站,倒也是郎才女貌的一对。

陆知微望着镜头中两个不苟言笑的新人,她忽然扭头对沈斯言说;“笑一个吧,咱俩大概率会凑在一起过一辈子,结婚照拍得喜庆点,将来日子也和谐点。”

沈斯言说:“歪理。”但他还是勾了勾嘴角,配合陆知微拍了一张看上去恩爱甜蜜的结婚登记照。

拿到结婚证,走出民政局大厅,陆知微盯着‘乔夏薇’三个字,忽然有些想哭。

她结婚了。

新郎不是沈锦年,就连新娘的名字也不是她的本名。

.

六月初八,晴空万里。

沈家二公子与陆家三小姐的盛世婚礼,将在今日隆重举行。

大清早,沈家的管家便带着守在沿海公路的路口,为每一位路过的私家车车主递上两包好烟,烦请他们绕路,将沿海公路腾出来,为二公子的婚礼行个方便。

沈陆两家是云海市的豪门世家,也都做过许多利国利民的善事。这两家的孩子要结婚,还准备了好烟好酒相以礼相待,大家都愿意配合沈家办事。

上午九点,由百匹骏马组成的迎亲队伍,踏着整齐一致的步伐,踏上宽阔的沿海公路。

沈锦年身穿高定礼服,骑着一匹汗血宝马,行走在金色的南瓜车前。而他的美丽动人的新娘,则身穿一袭暗金色重工婚纱,脖子上戴着一条碧绿色的宝石项链,端庄优雅地坐在南瓜车内。

透过垂落的水晶帘门,站在路两侧的行人,都能一睹新娘那若隐若现的倾城容颜。

各大视频网站的网红主播们守在路旁边,找到最佳位置,为不能前来一堵盛世婚礼的观众进行直播。

“看到了吗?新娘子脖子上戴的绿色宝石项链,就是云海珠宝国际的镇店之宝‘洛斐之眼’!”

“在娱乐圈和时尚界,明星们都以能借戴洛斐之眼而骄傲。”

“咱们的新娘子,就是云海珠宝国际的千金哦!”

在主播门卖力的吹捧跟宣传下,吃瓜群众都被新娘子的家世给震惊到了。

陆知微坐在梳妆镜前,一边给自己盘发,一边听主播介绍那条‘洛斐之眼’的传奇故事。

云海珠宝国际是一百多年的老牌企业,是国内第一珠宝品牌。后来受到外来企业的影响,以及公司内部经营不善等问题,云海珠宝逐渐跌落成三线品牌。

到了二十一世纪初,该品牌开始从全国各大商场商业街撤柜。

8年前,就在云海国际将要消失匿迹时,一条名叫‘洛斐之眼’的项链横空出世。

它的面世,成功惊艳了全球,也救活了云海珠宝。

如今,云海珠宝国际已经成了国人的骄傲。

无数时尚达人跟影视明星出席重大宴会,都会优先选择云海珠宝的首饰。他们更是以能成功借戴云海珠宝国际的限量款为荣。

若谁能借到‘洛斐之眼’,更是会迅速登上各大娱乐网站头条,成为热议话题人物。

但洛斐之眼的设计者究竟是谁,至今都是一个谜团。

主播感慨道:“我听说,云海珠宝为感激那位神秘设计师的帮助,早已将公司百分之八的股份赠予了对方。这些年,那位设计师光是拿股份红利,应该也成了亿万富翁了吧。”

听到这里,陆知微直接退出了直播间。

恰巧沈斯言也换好了衣服,拉开衣帽间,拿着手杖从里面走了出来。

他今天穿了西装。

沈斯言长臂长腿,宽肩窄腰,看着斯文俊秀,身材却很有料。金棕色绣暗纹西装,款式略显华丽隆重,但穿在沈斯言的身上,并不喧宾夺主。

他本就气度不凡,盛装打扮后更显贵气。

陆知微看得有些出神。

老实讲,沈斯言真的是个非常英俊的美男子。

如果他嘴巴没那么毒,为人没那么刻薄,性情没那么阴晴不定,那真是一个完美的配偶了。

沈斯言问陆知微:“可以了吗?我们该出发了。”

迎亲队伍应该到了,他们也该出发了。

陆知微却说:“稍等。”

她走进沈斯言的衣帽间,打开装领带的抽屉,想给沈斯言找一条领带搭配,却发现沈斯言的领带只有三四条。而沈斯言的正装,也屈指可数。

她这才想起来,沈斯言很穷。

陆知微最后挑了一块黑色与金色格纹的手巾,将它折叠起来,放在沈斯言胸前的西装口袋里。

陆知微只有167的身高,比沈斯言矮了一大截,她帮沈斯言装手巾时,鼻息擦过沈斯言的脖子。沈斯言的脖子是敏感区,皮肤极薄,他略有些不适应。

但他还是站着没动,任由陆知微替他装扮。

小说《新婚前夜,我脚踹渣男成他大嫂》试读结束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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